退/換貨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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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/換貨服務條款:
1‧ 會員於「七天商品緩慮期」內可要求退貨,惟需同時負擔送貨及退貨所需之往來運費,此金額將自動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但請會員特別注意,非故障瑕疵品的退貨方式會被本系統視為「無故違約」,「無故違約」達二次者,將被取消會員資格,並列入網路之信用交易記錄。請會員於訂購時,詳細了解商品 狀況,以避免此種情形發生。
2‧ 會員若於收到商品後發現故障瑕疵,可於三天內與我們聯絡,以便安排換貨程序,換貨所需之費用,全數由出貨廠商負擔。 所有要辦理退貨或換貨的客戶皆需 e-mail 或電話告知相關資料(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、所購買的商品名稱、退/換貨原因)予巴巴優購客服中心。